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第12-13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6-299号
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和元生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和元生物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1页共13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和元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和元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第2页共13页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
69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23元,共计募集资金132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9379.5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2920.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7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746.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10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3月17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32300.00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2553.56
第3页共13页二、募集资金净额119746.44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15687.74
本年度使用金额7197.26暂时补流金额现金管理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48.94
销户转入基本户0.11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3187.61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1日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
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和元智造(上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元智造)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桥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临
港蓝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相关情况如下:
第4页共13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3月17日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账户状态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上海浦东发展银98860078801600001960已注销公司行股份有限公司
和元智造(上海)虹桥支行
98860078801100001959已注销
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招商银行股份有121929394110858已注销公司限公司上海临港
和元智造(上海)蓝湾支行
121938180510616已注销
基因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和元生物技术上海农村商业银(集团)股份有限行股份有限公司50131000890396571已注销公司张江支行上海和元生物技术浙商银行股份有(集团)股份有限限公司上海自贸2900001010120100061913已注销公司试验区分行合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2 年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746.44万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120000.00万元。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对
第5页共13页项目一期已和元智造于2023年9(上海)月部分投
基因技术产,2024年生产否
有限公司否100000.00100000.00100000.004892.07102402.822402.89102.40[注3]4月全部投-21893.20不适用
建设[注2]
精准医疗产,二期分产业基地步式投入,建设项目部分实施中
[注1]补充流动
补流否20000.0019746.4419746.442305.1920482.18735.67103.73[注3]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资金
合计--120000.00119746.44119746.447197.26122885.003138.56----
项目一期原计划于2023年年初投产,因相关施工因素影响,项目一期已于2023年9月部分投产,2024年4月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全部投产,二期原计划于2025年年初投产,二期分步式投入,部分实施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和元智造精准医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简称项目一期)原计划于2023年年初投产,因相关施工因素影响,项目一期于2023年9月部分
第8页共13页投入运行,2024年4月全部投产;二期原计划于2025年年初投产,目前二期采用分步式投入,部分实施中
[注2]项目一期投产后,2025年度实现效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893.20万元。报告期内,细胞和基因治疗CDMO 业务继续受行业下游客户融资不畅影响,订单价格处于较低水平,项目一期暂未达产,未达到预计效益[注3]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大于100%,主要由于使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第9页共13页本复印件仅供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299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0页共13页本复印件仅供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299号报告后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1页共13页本复印件仅供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29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樊冬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2页共13页本复印件仅供上海和元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299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王余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