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6证券简称:嘉和美康公告编号:2026-021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28号楼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2
普通股股东人数4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68222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68222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1.2995比例(%)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1.2995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王韵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80035899.9614192170.033827000.0048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80035899.9614219170.0386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79907999.9591204960.036027000.0049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79907999.9591204960.036027000.0049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
(%)(%票数)(%)
普通股5680285899.9658192170.03382000.0004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
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2009966799.8837231960.11522000.0011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80157999.9635204960.03602000.0005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5680157999.9635204960.03602000.000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
序票数%票数票数()(%)(%)号
3关于公司2025年30528892.9384204966.239527000.8221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续聘30906794.0889192175.85022000.0609
2026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6年30508892.8775231967.06152000.0610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会30778893.6995204966.23952000.0610
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2、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3、夏军、任勇、北京和美嘉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6进行了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平宽,李亚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