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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泰医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01 00:00 查看全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泰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宣泰医药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沈思宇、MAOJIANGU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

该事项也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正常的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本次拟本次调增后联关联2025增加后占同类2025年1占同类年增加关

交2025年业务比-8上年实预计金额与月账业务比关联人交易度原预联交易%际发生上年实际发易度预计例(面实际例(%内容计金额预计金金额生金额差异类金额)发生额)额较大的原因别提供技术广州嘉服务越医药

、产200.00100.00300.000.5975.6778.420.15技术服务业科技有务增加品生限公司产服务产品上海博销售

销售宣健康、提130.00570.00700.001.37242.39104.360.20保健食品销商品科技有供技售增加

、材限公司术服

料/务向关上海联联人和投资

提供有限公产品22.00-22.000.0411.7717.610.03/服务司及其销售下属企业提供杭州宣技术

沐药业服务300.00300.00600.001.1778.49337.750.66技术服务业

有限公、产务增加司品销售

小计652.00970.001622.003.17408.31538.141.05利息上海银收入行股份

金融及投600.00-600.00/235.54729.64/有限公服务资收司益

小计600.00-600.00/235.54729.64/关本次拟本次调增后联关联2025增加后占同类2025年1占同类年增加关

交2025-8上年实预计金额与年业务比月账业务比关联人交易度原预联交易际发生上年实际发易度预计例(%面实际例(%内容计金额预计金金额生金额差异类金额)发生额)额较大的原因别

合计1252.00970.002222.00/643.851267.78/

注:1、2025年1-8月账面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上述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3、上表中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为公司与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及其间

接持股100%的上海和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2024年关联交易合计金额。

4、上述与关联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购买理财产品利率均按市场利率执行。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广州嘉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广州嘉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RANH4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沈强药品研发;药学研究服务;生物诊断试剂及试剂盒的研发(不含许经营范围可审批项目);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注册资本1447.2229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11号云升科学园2栋3单元02层04单位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养生堂有限公司持股21.10%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无(该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也未向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2、上海博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博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XEA40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朱琦名称上海博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从事生物医药科技、食品、化妆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范围

实验室仪器、医疗器械、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健康信息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5月31日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152号4幢101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上海博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营业收入162.40万元;净利润-49.80万元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总资产220.15万元;净资产-78.75万元

3、杭州宣沐药业有限公司

名称杭州宣沐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0MAC3WKP93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来尚

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经营范围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12月9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高顺路8-1号C座201室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2%

截至2025年6月30日,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2.94万元;总资最近一年财务状况

产1723.40万元;净资产1723.4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序号关联人名称关联关系

1广州嘉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沈思宇担任董事的企业

2 上海博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MAOJIANGU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序号 关联人名称 关联关系

3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吴一鸣、已离任副总杭州宣沐药业有限公司

经理吴华峰担任董事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依据广州嘉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书面要求向其提供药物制剂研发

技术服务、产品生产服务。

2、根据销售需要,公司向关联方上海博宣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提

供研发技术服务。

3、公司依据杭州宣沐药业有限公司的书面要求向其提供药物制剂研发技术服。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经保持稳定的商业关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计算。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提供技术服务、产品销售等业务的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对于公司巩固市场、提高经营能力以及促进效益增长有着积极的作用。关联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等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关联交易

额度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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