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49证券简称:晶合集成公告编号:2025-017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3479940.4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613515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2088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4404665.7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1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91677308.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8608197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3.8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94404665.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48%。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项目本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a1 194404665.70
回购注销总额(元)b1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c1 532840611.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23479940.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A=a1 194404665.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B=b1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C=c1 532840611.2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D=A+B 194404665.7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否
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36.4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F 1283975169.1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G 9249252348.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F/G 13.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H)是否在否
15%以上
2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否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履行了分红决策程序,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
3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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