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6-037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
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8月4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占总股本比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例(%)
1姚志坚1999623719.88
2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6027010.00
3李凌63820306.34
4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3738436.34
5合肥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669464.94
6合肥凌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386404.217阮郭静37961573.77
8须绍宗8106070.81
9周利华6600000.66
10叶向东5860000.5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占总股本比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例(%)
1姚志坚1999623719.88
2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1006027010.00
3李凌63820306.34
4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3738436.34
5合肥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669464.94
6合肥凌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386404.21
7阮郭静37961573.77
8须绍宗8106070.81
9周利华6600000.66
10叶向东5860000.5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总数。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