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6-04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6年8月24日上午9时20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8月14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1-6月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井松智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认为,2026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认为,公司对“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评估,确保了各项行动计划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了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这几项制度的制定进一
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了内控体系建设,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董事一致认为以上制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