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6-03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近日,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机构开户名称资金账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
3401041060000763625
合肥瑶海支行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产品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账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