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1证券简称:井松智能公告编号:2026-030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7.34%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6.99%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投资者的身份□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投资者身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911101086851055415行动人司
□不适用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12日,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被执行人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贸投资”)持有的“井松智能”股票。
本次申请执行股份数量为60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026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井松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即2026年4月17日——2026年7月16日)通过交易
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602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减持进展告知函》,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5月19日期间,华贸投资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43321股。华贸投资股份数量由7379775股减少至7036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34%减少至6.99%,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数变动前比例变动后股数变动后比例权益变动的投资者名称权益变动方式(万股)(%)(万股)(%)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华贸投资集团集中竞价2026/4/17-
737.97757.34703.64546.99
有限公司2026/5/19
大宗交易□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及股东将继续严
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