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股票代码:688251)
二〇二六年五月
1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5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2
议案六: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13
议案七: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4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15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16
听取事项: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7
2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
权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由证券部具体负责股东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执
照、(法人)授权书等)于2026年5月14日上午9:30至下午17:30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
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七、会议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井松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4)。
九、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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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5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8√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9√股票的议案》
(六)本次股东会将听取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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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井松智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将《井松智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一《井松智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分别编制了《井松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现将《井松智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份《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8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井松智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9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将根据每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6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
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或者报告期内新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井松智能关于 2026
10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因涉及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11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井松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及《井松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12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产规模、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1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596153.59元,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255981.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60246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030123.25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92%,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1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
论证、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15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此议案进行表决。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16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事项:
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公司将根据每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发放。
2、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或者报告期内新聘任的,
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会听取。。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17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一《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5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公司紧密围绕年度生产经营计
划与核心奋斗目标,始终以提升经济效益、优化服务质量为工作主线,主动抢抓市场机遇、拓展市场布局,持续创新产品体系、升级服务模式,通过精细化管理深化降本增效成效,从严从实管控资金及运营各类风险,以稳健务实的经营举措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推动各项经营工作有序开展。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35035876.48元,同比增长23.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96153.59元,同比减少26.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25584813.20元,同比减少31.44%。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5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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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内容1、《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10、《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12025年4月24日四次会议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8、《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2025年5月16日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五次会议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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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32025年8月4日司实缴注册资本及增资以实施新募六次会议投项目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议案》;
42025年8月22日3、《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七次会议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制定<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52025年10月10日八次会议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5年10月29日九次会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2、《关于修订<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72025年12月19日十次会议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
20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股东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其中召开了3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议案内容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应接受担
2025年第一次临时
12025年1月9日保事项的议案》;
股东会2、《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5月16日6、《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2025年第二次临时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
32025年6月3日
股东会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
21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25年第三次临时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
42025年10月27日股东会章程>的议案》。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专门委会议届次召开时间议案内容员会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沟通委员会第十一次会2025年1月13日会的议案》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委员会第十二次会2025年4月14日案》议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3、《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员会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4、《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委员会第十三次会2025年4月24日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议构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2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8、《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员会第十四次会2025年5月16日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其摘要>的议案》;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2025年8月22日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议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委员会第十六次会2025年10月29日的议案》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委员会第十七次会2025年12月19日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议1、《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案》;
与考核委员会第四2025年4月24日2、《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次会议方案的议案》薪酬与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委
计划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
员会第二届董事会薪酬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考核委员会第五2025年10月10日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次会议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战略与第二届董事会战略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投资委与投资委员会第一2025年5月16日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员会次会议新项目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内部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各类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与信息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董事会履职情况
23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2025年,公司董事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安徽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
协会、安徽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与会议,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政策法规与监管动态,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
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起到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以下是公司董事2025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统计表:
参加股参加董事会情况东会情况董事姓是否名独立是否连续本年应参以通讯委托出席股亲自出缺席两次未亲加董事会方式参出席东会的席次数次数自参加会次数加次数次数次数议姚志坚否77200否4李凌否77100否4尹道骏否77200否4朱祥芝否77100否4王丹否77300否4吴焱明是77700否4凌旭峰是77700否4程晓章是77700否4蒋本跃是77700否4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2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7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强化推进中,公司聚焦提升该项工作的质量,旨在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利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同时,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元渠道,及时回应并沟通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助力投资者快捷、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
六、2026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履职,以
科学高效的方式决策重大事项,力求以优良业绩回报社会与股东。为确保2026年经营目标顺利达成,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动2026年经营目标的实现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出发,持续
监督经营管理层深入落实公司经营目标。管理层将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紧抓经济效益,公司将深化智能绿色机器人领域的创新,持续推出新一
25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代产品,并加快创新型机器人的研发进程,以巩固以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为核心的主营业务。
公司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高效稳定地发展经典类产品,持续创新推出有品质、有口碑、有影响力的新产品,积极达成公司2026年的经营目标。
(二)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治理能力
1、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持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优化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的利益。
2、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深化投资者交流,组织相关投资者交流会并
及时披露信息,为广大投资者解读公司经营数据及关注的问题,依法维护投资者权益,注重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完善董事会日常工作。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坚持集体决策,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前瞻性。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培训,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与透明度。
特此报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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