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2证券简称:天德钰公告编号:2026-025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部分公司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其
延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和决策程序,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的事项必须报股东会批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东会批准;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以下相关交易应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以下相关交易应由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以上所称“交易”为非关联交易,包括下列事(七)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并购投资)的交项: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易金额达到5000万元;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以上所称“交易”为非关联交易,包括下列事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项: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含对子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公司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含对子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公司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
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出资权利等);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
(七)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
30万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出资权利等);
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八)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30万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
(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
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九)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章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及条款编号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
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
是否需要提交股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是
2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否
3投资理财管理制度修订是
4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否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新增是
5
制度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
1、3、5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