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3证券简称:英诺特公告编号:2026-017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0
普通股股东人数5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471305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471305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55.3957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5.395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逢光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富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468485199.96225000.0007277080.0371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468635199.9643132600.0177134480.0180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普通股7469761199.97935000.0007149480.0200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00990699.2126353580.5004202790.2870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7468485199.96225000.0007277080.0371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617294199.1067353580.5677202790.325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2025
2年年度利润分703883599.6220132600.1877134480.1903
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续聘公司705009599.78145000.0071149480.2116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
4董事薪酬方案700990699.2126353580.5004202790.2870
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
5司章程》并办703733599.60085000.0071277080.3922
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
6617294199.1067353580.5677202790.3256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关联股东叶逢光系公司董事长,关联股东广州英斯盛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系叶逢光个人独资企业,关联股东广州天航飞拓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系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秀杰的个人独资企业,关联股东广州英斯信拓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英和睿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张秀杰,上述股东已对议案4、议案6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广州安创投资有限公司之执行董事、经理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富康,已对议案6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宜矗、潘丽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