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健、独立董事董关木、独立董事
胡天龙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二分之一,并由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孙健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全体成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2024年6月,董关木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谢幼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谢幼华先生自2024年8月20日起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
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表决结果
12025/3/27第二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22025/4/2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要的议案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5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6.关于确认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
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32025/8/26第二届董事会审计摘要的议案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42025/10/28第二届董事会审计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表决通过
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相关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审计工作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并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就
相关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与重点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评估与监督。
(三)审阅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
2/5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计划执行、重点审计项目开展及内控监督等情况的工作汇报,全面审阅相关工作成果,并结合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要求,对后续内部审计工作的方向、重点及实施路径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意见。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工作,持续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及内控风险防控机制,不断强化内控制度监督执行力度。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防范并及时发现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监督与协调职责,主动对接公司管理层及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审计过程中的重点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沟通交流。同时,审计委员会着力强化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协同联动,推动双方在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现场工作等环节密切配合,有效提升了外部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七)承接监事会监督职权情况
2025年9月,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再设置
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密切跟进监事会改革工作进展,稳妥做好监督职权承接相关工作,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及财务信息质量进行持续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3/5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关联交易事项以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孙健、谢幼华、胡天龙
2026年4月26日4/5(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孙健谢幼华胡天龙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