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2025年11月因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在2025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秀丽,女,出生于1965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财务方向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至今,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从事会计教学工作,历任副教授、教授、国际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现任国际商学院会计学教授;1999年至今,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2019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寒武纪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
本人兼任五矿地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任职;本人在其他公司的兼职也不会影响对公司的独立判断,也未向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具备《独董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所要求的独
立性和任职条件,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寒武纪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3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公司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姓名应参加董事会出席股东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次数会次数王秀丽1111002
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相关议案,经审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予以同意,未投反对票、弃权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分别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召开的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按时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运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寒武纪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使用、股权激励实施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时,通过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并就定期报告及公司业务、财务状况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并以本人会计专业背景及多年相关工作经验,对公司年审工作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现场考察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同时,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方式,充分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等,本人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事项提供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并认真听取本人提出的意见及建议,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商业必要性和合理性,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寒武纪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在适合自身经营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其内控各项制度规定有序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寒武纪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计差错更正
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共9名董事,由6名非独立董事(包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天石先生、金晓光先生、刘新宇先生、刘少礼先生、叶淏尹女士(排名不分先后,按姓氏首字母排列,下同)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同意提名胡燏翀先生、
李寿双先生、刘思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刘思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在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上述选举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董事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寒武纪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与津贴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津贴方案的议案》。董事薪酬与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亦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规定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独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11月,本人任期届满,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寒武纪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给予的配合与支持,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给广大股东。特此报告。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换届离任):王秀丽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