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科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作用。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以及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为未参与过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人员,第二类激励对象为参与过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人员(除第三类激励对象外),第三类激励对象为6名高级管理人员及2名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
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
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对不同激励对象分别设置了不同的业绩考核要求,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1)第一类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根据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核算各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对应考 累计营业收入(A)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6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2026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第一个归属期2026
135亿元108亿元
2026-2027年累计营业收入2026-2027年累计营业收入
第二个归属期2027
值不低于405亿元值不低于324亿元2026-2028年累计营业收入2026-2028年累计营业收入
第三个归属期2028值不低于1000亿元值不低于800亿元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累计营业收入(A) Am>A≧An X=80%
A
A≧An X=80%
AA≧An a=80%
AA≧An X=8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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