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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7-0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257证券简称:新锐股份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归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03987股,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1082001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21986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相关业务规定,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7、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部分未授予及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0、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人员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的公告》。

12、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1、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何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6、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

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8、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二次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未授予及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归属数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

单位: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限制序号姓名职务数量(调整后)(调整后)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一、首次授予归属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XINER WU 副总裁 135997 40799 30.00%

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1杨汉民核心技术人员679982039930.00%

2李宁核心技术人员489591175024.00%

3陆庆忠核心技术人员462391387230.00%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153313062384242626.91%(共人)

小计342981692924627.09%

二、预留授予归属情况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332937527654226.06%(共人)

三、第二次预留授予归属情况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共212855927621326.69%人)

合计4009160108200126.99%

注:

1、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

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授予数量。

2、第二次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数量是指根据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进行

调整的授予数量。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单位:股已获授限制性股可归属数量(调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的序号姓名职务票数量

整后)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调整后)

一、首次授予归属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吴何洪董事长、总裁97140015542416.00%

2董事、执行副总刘国柱4857007771216.00%

裁、财务总监

3饶翔执行副总裁4857007771216.00%

4 XINER WU 副总裁 291420 46627 16.00%

5刘昌斌副总裁2914204662716.00%

小计252564040410216.00%2、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1杨汉民核心技术人员1942803108516.00%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697140013055713.44%(共人)

二、预留授予归属情况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23905665624214.40%(共人)

合计408188662198615.24%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9人。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人。

由于有7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剔除该重复部分后,本次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共为216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2、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6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23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5年6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216名激励对象(其中7人在2023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中均有归属)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13325178.34元(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461247.82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863930.52元),共行权1703987.00股(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082001.00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21986.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7.82元。因本次限制性股票行权股票来源为贵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贵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减少库存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03987.00股。

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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