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证券简称:新锐股份公告编号:2025-017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本公司根据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新旧衔接规定追溯调整上期财务报表。本公司执行该解释对2023年度财务报表各项目影响如下:
财务报表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3影响金额2023年12月31日/2023
1年度余额/发生额年度余额/发生额
会计政策变更前会计政策变更后
营业成本1045542615.46470151.491046012766.95
销售费用81984089.08-470151.4981513937.59
注: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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