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8证券简称:卓易信息公告编号:2026-023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资助对象:宜兴市路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置业”)
*资助方式:借款
*资助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资助期限:6个月
*资助利率:借款年利率为3%,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公司已于2026年7月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
及董事会第五届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禁止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该项财务资助所借出款项已于2026年6月17日还本付息全额收回,经核查该款项为被资助对象自用未流入公司关联方,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被资助对象名称宜兴市路通置业有限公司√借款
□委托贷款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
资助金额_1000_万元
资助期限_6_个月
□无息资助利息√有息,__年利率3%___√无担保措施□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委会委员共3人,出席3人,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9人,出席9人,表决结果
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宜兴市路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通置业”)系交通能源集团的全资孙公司。公司与交通能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合作期间履约记录良好。此次公司在充分评估其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及资金用途的基础上,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有助于深化和拓展与客户的业务合作。
此次财务资助所提供借款已于2026年6月17日还本付息全额收回。经核查该款项为路通置业自用未流入公司关联方,未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名称宜兴市路通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MA230UKX2D
成立时间2020-11-09
注册地址宜兴市新街街道西氿大道118号1#楼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经营范围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路通置业系宜兴市交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独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全资孙公司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其他:_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路通置业
不存在关联关系_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
/2025年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8676052.5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41758151.72
资产净额26917900.80
营业收入22014094.76
净利润-258239.88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
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有,________(请注明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与仲裁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根据路通置业2026年1月29日提供的信用报告及网络综合查询,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未结清信贷交易,不存在其他担保交易,亦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日,被资助对象所借款项均已还本付息全额收回,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被资助对象路通置业为公司业务合作方,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被资助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与路通置业签署《借款合同》,约定由公司向其提供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起息日为资金拨付日,到期日为本金归还至公司账户之日,借款利率为年利率3%,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外提供借款,是在保证公司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自有资金使用的合理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借款期间,公司动态跟踪,密切关注还款情况,相关借款已于2026年6月17日还本付息全额收回。经核查该款项为路通置业自用未流入公司关联方,未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为增强合作关系,锁定优质客户资源,优化本地项目资源而实施的经营行为,商业背景真实、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二)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实际需求而开展的合作安排,本次补充确认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内控管理要求的严格落实。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部监督核查,切实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本次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整改规范经营管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本金余额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逾期未收回的本金0元。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