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0证券简称:昀冢科技公告编号:2026-015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执业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郭澳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85人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0人)
3、业务规模
2025年度业务收入49572.28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67.65万元。
2025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92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38.18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同行
业(C39 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 1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末余额)2182.91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
2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4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0次(涉及20人)、自律监管措施5次(涉及11人)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6人)。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景亚,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庄培娜,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莉,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天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景亚、签字注册会计师庄培娜、质量控制复
核人陈莉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
审计费用20万元,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
审计范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基于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以及2025年度工作情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