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0证券简称:昀冢科技公告编号:2026-043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号办公楼2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5
普通股股东人数10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090575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090575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2.4214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2.421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陈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招商协议书暨设立项目公司实施高性能多层片式陶瓷电容器生产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5090218999.993030620.00605000.001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赵丽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