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证券简称:东微半导公告编号:2026-01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或“致同”)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4156.2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6家。2、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内控机制健全,严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职业风险基金,并设立职业保险赔偿制度,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近三年致同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致同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傅智勇,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蒋晓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受到的处理处罚情况如下:
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因在执行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时蒋晓明2025年7月31日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
等问题给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出具警示函、监管函措施的决定。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11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并考虑致同审计工
作的项目组成员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因素,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致同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符合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