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管职责,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清华先生、毕嘉露女士以及董事金光杰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黄清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
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议案1.《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2025/4/253.《关于<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
会第七次会议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7.《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2025/4/29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八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5/7/15
会第九次会议2.《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42025/8/28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会第十次会议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52025/9/30
会第十一次会议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10/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61.《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72025/12/3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12/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1.《关于购买股权资产暨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议
8
7会第十四次会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上述事项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后任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并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以及各自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并要求内审部制定2026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三)承接原监事会职能,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公司法》下《公司章程》的修订工作,取消监事会,并将监事会职能转移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积极监督作用,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和内控制度的落实,实现公司的合规运营。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对外投资、提供担保、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审计委员会就上述关联交易展开了充分的评估,确认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与其他利益相关方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预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相关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就审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应严格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审计委员会沟通。
(六)监督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协调管理层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董办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照《公司法》
及相关监管要求履行职责,依法承接并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原监事会的职责,持续勤勉履职,切实发挥监督职能。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黄清华、毕嘉露、金光杰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