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任海峙女士(独立董事)、费俭先生(董事)
和单飞跃先生(独立董事)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任海峙女士担任。
2025年9月,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尹向东先生(独立董事)、郑依彤女士(独立董事)和王津津女士(职工代表董事)3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符合会计专业人士资格的尹向东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具体内容如下:
时间届次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2/14审议通过《2024年度年报审计计划》
会第十六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初稿》《关于聘任
2025/4/17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4/26《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
会第十八次会议度审计报告》《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报告》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2025/8/28会第十九次会议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9/2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5/10/2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修
2025/12/29
会第三次会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审计计划及重点事项,督促其勤勉尽责,并对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价。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丰富的审计经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能够如实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有效实施相应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就报告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自主变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的情形、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规定。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内控评价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六)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审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每季度针对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因修饰模型资源库建设项目”“人源化抗体小鼠模型研发项目”“基于基因修饰动物模型的药效平台建设项目”“上海砥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研发基地项目(南方模式生物)”按计划实施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已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全部置换并将剩余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
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监
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尹向东、郑依彤、王津津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