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人管亚梅作为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审慎认真行使股东和公司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充分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管亚梅,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8月至今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现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曾任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
司、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独立、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亲自委托是否连续两出席股缺席姓名董事会出席出席次未亲自出投票表决情况东会次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席会议数对出席董事会管亚梅5500否所审议的议案1
均投同意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H股发行上市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与 H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认为,在2025年度任期内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各位委员及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了2025年半年度科创板创新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一同与投资者进行了问答沟通;同时,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还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相关要求,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出席相关活动及其他工作等。
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及时、完整地提供会议文件等相关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公司也均积极予以及时的回应、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对公司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定期报告等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如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黄刚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黄刚先生从事财务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规则,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符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了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郭冰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审阅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背景资料,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的要求。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忠实勤勉、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较好地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共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管亚梅
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