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独立董事刘彦文主持,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新增关联方四川嘉泰海富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不存在无法正常履行预计交易的风险,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价格公允,系公司日常实际经营需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8月18日
(此页为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