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彦文先生、独立董事李学宽先
生、董事刘松先生3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刘彦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胜任工作职责,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比例、任职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
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事项决议情况第四届董事会审2025年2月《关于2024年度第四季度审计部工通过计委员会第一次21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2025年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计委员会第二次月23日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第一季度审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2025年8《关于2025年度第二季度审计部通过计委员会第三次月5日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2025年10《关于2025年度第三季度审计部通过计委员会第四次月28日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工作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并持续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计划,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内控体系的发展和内控制度的落实。公司遵循科创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结构和治理制度,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要求,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