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6-084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佳佳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佳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佳佳女士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联系传真:0757-85129388
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9 日附件:刘佳佳女士简历刘佳佳,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曾任深圳市捷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6 年 3 月加入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佳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
刘佳佳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