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
公司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8553499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彦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12层
联系方式:010-65608298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尧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中信建投12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396号文”批准,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凯立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18.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243.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85.6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058.16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1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保荐人已与凯立新材签订《持续督导协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2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间的权利和义务。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1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3访等方式,了解凯立新材经营情况,对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凯立新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4年度,凯立新材未发生按有关规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4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情况。
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4年度,凯立新材未发生违法违规
5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年度,保荐人督导凯立新材及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2024年度,保荐人督促凯立新材依照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2024年度,保荐人督促凯立新材建立健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8全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并规范运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行。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2024年度,保荐人督促凯立新材严格
9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及其他相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2024年度,保荐人对凯立新材的信息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
10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2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
2024年度,凯立新材及其控股股东、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11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2024年度,凯立新材及其控股股东不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2024年度,经保荐人核查,凯立新材
13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
《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
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142024年度,凯立新材未发生相关情况。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
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
2024年度,凯立新材不存在需要专项
15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现场检查的情形。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
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
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
3工作内容持续督导情况
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
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2024年度,凯立新材不存在未履行承
1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诺的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行业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随着催化剂行业技术的发展,应用面的扩大,技术的升级迭代加快,不同技术之间的竞争加剧,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仍是行业竞争的关键。由于贵金属资源稀缺,价格昂贵,如何在降低贵金属使用量的同时,保证其使用效率和催化效果,一直都是国内外的研究热点。纳米稀土等非贵金属催化材料、高性能贵金属催化材料、环保型催化材料等新型催化材料亦为目前的研究热点方向。若公司对技术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方向等方面不能正确把握,导致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技术先进性和不断开发新的更高品质的产品,可能面临公司竞争力下降,后继发展乏力的风险。
2、技术落后竞争对手风险
公司的催化剂业务处于全市场竞争的行业状态,催化剂性能优势是获得市场的前提。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对产品性能的改进优化以及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就存在部分催化剂的性能指标被同行超越,丢失客户和市场份额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贵金属价格波动及资金占用较高的风险
4公司贵金属催化剂的主要原料为钯、铂、铑等铂族贵金属,其价格受全球和
下游行业经济周期的影响变化快、波动大,且铂族金属价格昂贵,通常占产品生产成本的90%以上,贵金属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成本影响较大。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价格下降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如果贵金属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相关贵金属原材料亦存在减值风险。
同时,由于贵金属的高价格,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中贵金属占比较高。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绩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金额可能会持续随之上升,如公司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的管理,致使存货规模过大、占用营运资金,将会拉低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资产流动性,进而增加存货跌价风险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化学原料药、中间体客户因技术迭代、价格变化可能导致的经营风
险
公司下游以精细化工为主,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制造企业在公司客户中占比较高。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客户产品的催化反应合成工艺中,一旦有更为先进的合成工艺出现,将会形成化学原料药、中间体生产技术的迭代。如果新的合成工艺不使用公司的催化剂产品或公司的催化剂产品性能跟不上技术迭代的速度,将导致公司存在失去该类客户的风险。
同时,随着国内“4+7”带量采购、药品关联审评和一致性评价政策的实施,将会使公司下游医药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迫使其通过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维持竞争优势。部分客户可能将对相关催化剂产品提出降低使用成本的要求,或者开发新的合成工艺将使用新的催化剂,若公司产品改进升级和新产品研发跟不上客户要求,将存在失去该类客户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整体经营及收入情况造成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类款项坏账风险
52024年,公司应收类款项(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账面
价值增长加大了公司营运资金的占用,不利于经营效率的提高,也可能由此发生坏账而使公司遭受损失。
2、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4年公司毛利率出现波动,主要由于业务结构变化及贵金属原材料成本
变化所引起,未来仍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公司面临贵金属资源短缺的风险,贵金属在全球属于稀缺资源,贵金属催化剂的主要原材料是铂、钯等贵金属原料,而我国在铂族金属资源上属于极度匮乏的国家,主要贵金属大部分依赖进口。近期逆全球化升温,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家愈加重视稀贵金属的战略价值,稀贵金属作为未来高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战略价值愈加凸显。若未来由于国际政治等因素的影响,国内贵金属供应出现短缺,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法律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行业内技术进步快,科技含量高,知识产权种类、数量繁多,若公司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产生负面影响。
2、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铜川凯立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若未来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铜川凯立不能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相关标准,或国家税收政策有所调整,公司未来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6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度2023年度
(%)
营业收入168655.96178530.01-5.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261.6511287.62-17.95
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8462.1710803.60-21.67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485.6417487.39-62.91
流量净额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末2023年末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1348.5198842.722.54
的净资产
总资产205134.08153248.5233.86
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度2023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10.86-17.44
股)稀释每股收益(元/
0.710.86-17.44
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650.83-21.69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9.2411.60减少2.36个百分点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8.4411.10减少2.66个百分点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2.712.81减少0.10个百分点
的比例(%)
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5.53%,主要系:(1)公
7司催化剂销售业务定价受贵金属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报告期内主要贵金属原材
料市场售价较上年同期下降20.51%-24.61%,导致公司贵金属催化剂销售产品单价同比降低,由于该类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从而导致整体收入下
降;(2)报告期内,公司精细化工领域市场份额提升,新领域不断拓展,整体
销量较上年同期上升60.21%,对公司收入起到一定支撑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7.95%、21.67%,主要系:(1)先进催化材料与技术创新中心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稀贵金属催化材料生产再利用产业化项目、催化氢
化技术示范性生产平台项目完工投入运营,折旧及人员等运营成本增加导致成本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公司业务结构变化导致毛利额出现下降,报告期毛利率较高的技术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171.67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62.91%,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满足产品订单生产需要,原材料储备增加,原材料采购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增长33.86%,主要系:(1)报告期内,凯立新材(彬州)科技有限公司及彬州凯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处于投资建设期,导致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土地)增加20325.80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订单量增加,导致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较上年同期增加
13657.52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7.44%、17.44%、21.69%、2.36个百分点和2.66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减少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体制机制优势
公司是国有企业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控股企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具有符合现代化管理和发展的民主决策、运行保障、监督纠偏、人员培养、文化发展等
8体制机制,有利于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有利于公司核心人员包括各级
管理干部队伍不断提升技术管理水平与自身素养;有利于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
和党员先锋模范引领作用;有利于引进高端人才和充分利用外部人才资源,激发职工内动力和使命感。同时,公司研发、市场、生产等部门的核心员工都持有公司股份,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
(二)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方向积极围绕市场需求、行业未来发展方向、应用基础研
究进行布局,经过2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开发了多个系列催化剂产品和催化应用技术,以产业化、工程化为目标,形成了比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浓厚的创新文化。
公司在不断开发新催化剂的同时,也积极改进提升现有产品性能,不断稳定和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公司在研究开发催化剂产品的同时,也研究开发绿色环保的催化合成技术,将催化剂和催化应用技术相融合,使催化剂与下游生产技术高度匹配。公司的研究模式、研究能力具有很好的优势和竞争力,一是可以更好地与用户需求相结合,使开发出的催化剂适用性和性价比更好;二是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环保、低成本的催化应用工艺技术。公司催化剂和催化应用技术协同发展、同向发力的创新研发模式,不仅可以获得新的、更大的、更稳定的催化剂市场,而且能够开发出更多原创性的技术与产品,使公司成为贵金属催化剂行业的引领者。
作为一家研发驱动型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对研发进行持续投入,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断增强研发人员队伍,研发人员占到总职工人数的36.15%,同时公司聘请了以院士为核心的多名国内著名专家组成的指导团队。公司一直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累了丰富的催化剂研发和生产经验,已形成一支长期从事贵金属催化剂以及其它新型催化剂研究和开发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团队,公司研发力量、团队和水平都处于国内前列。
公司建成了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国家、省市研究平台,形成了“研发-中试-产业化-回收再利用”一个完整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服务产业链,形成“技术+产品+合作+服务”的全方位研究和发展模式,以技术为核心不断推动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产业链强化
9创新链的良性创新驱动发展模式。同时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卡脖子问题,保持对
市场和前沿技术的紧密关注,持续开发出可以解决国家重大需求和卡脖子问题、符合客户需求和市场未来方向的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产品、关键技术和前瞻性产品。
(三)产品优势
催化剂性能是公司产品的核心优势,公司研究开发出了活性炭负载、氧化物负载、有机物负载贵金属催化剂、均相催化剂、手性催化剂,专用催化剂等数百种催化剂,以及相关的催化合成/反应工艺技术,能为客户提供钯系、铂系、铑系、钌系、金系等丰富的贵金属催化剂系列产品及部分高端非贵金属催化剂产品,种类齐全,质量稳定,引领了我国精细化工用贵金属催化剂的发展,产品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颜料、染料、食品、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同时,公司在基础化工、能源环保等催化剂应用领域不断布局并取得突破,如煤制乙二醇、烷烃脱氢、苯胺生产、乙炔氢氯化法生产 PVC、BDO生产、油脂加氢、顺酐加氢、PTA废
气催化燃烧、MMA废气催化燃烧、丙烯酸废气催化燃烧、氢燃料电池、电解水
制氢等相关领域用催化剂等,均是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的源动力。产品系列丰富有助于公司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减少市场开拓的重复投入,促进营销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产品市场的交叉拓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强化产品生产的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研究和改进,不断提高生产规模、效率和稳定性。
(四)人才优势
公司积极吸引优秀人才,培养了一支人员结构合理、专业技能扎实的优秀研发队伍,为公司持续创新和研发提供后备力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团队
12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6.15%,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员工67人,年龄
结构以中青年为主,富于创新精神,有能力通过创新突破重点研究方向,使公司保持技术优势且均衡发展。
近年来,公司核心管理及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核心人员均长期专注于催化剂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以肩负引领我国催化事业发展为己任,紧盯市场发展和战略前沿,为公司制定了清晰的战略定位及发展方向。稳定、高效的管理
10团队有助于公司战略决策长期持续执行,把握市场机遇,制定完善的业务策略并有效执行。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强调员工同企业同步成长、共同发展,倡导激励向上、开拓创新的企业文化,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引进、培养、成长、激励机制,通过不断地引进培养优秀人才使公司的核心团队更壮大更完善,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五)品牌及客户优势
公司催化剂在诸多产品上都表现出很好的性能优势,知名度高,具备较强的品牌和客户优势,在精细化工领域是国内同行中少有能与国际知名大型催化剂企业抗衡和竞争的企业。公司目前产品用户量近千家,其中上市企业达百家之多,用户基础大、质量高。公司一直重视与客户,特别是下游行业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保持着对市场和前沿技术的紧密关注,持续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前瞻性产品,从而达到稳定原市场、开拓新市场,保持公司高质量、快速、持续发展的目标。
(六)服务优势
公司良好的本地化客户服务机制确保能对客户需求做出快速反应,公司不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催化剂产品,废催化剂回收循环等全流程、一体化业务,而且根据用户特点可以定制和研发专用催化剂,为用户提供催化合成技术、连续化技术、废气废水处理技术,具备与客户联合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改进提升老工艺的能力,可以为客户提供全套产业链产品、技术与服务。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体制机制、技术与研发、产品、人才、品牌及客户、
服务等方面,在2024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578.885009.98-8.60
11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578.885009.98-8.60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712.81减少0.1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二)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贵金属催化剂领域的龙头企业,始终坚持技术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深度融入国家“双碳”战略与绿色制造转型,以“进口替代”和“技术自主化”为主线,持续攻克催化材料领域“卡脖子”难题。报告期内,在精细化工领域贵金属催化材料的基本盘稳固基础上,公司围绕新能源、环保、高端化学品等新兴领域加大研发投入,技术成果加速产业化落地,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以下为核心技术的最新进展:
(1)多相/均相催化剂制备技术
公司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在多相催化剂和均相催化剂的制备技术方面进一步攻关突破,构建了从载体结构设计→活性前驱体结构设计→活性组分负载精准调控→全流程工艺优化的全链条技术体系,在催化剂的性能和成本控制进一步实现新的突破:
1)多相催化剂:开发了新工艺铂炭、钌系催化剂、以及对苯二胺、乙烯除
炔等多个固定床催化剂产品;突破贵金属价态调控与原子团簇分散制备技术,显著提升了碳基载体催化剂的贵金属利用率,相关技术已应用于精细化工炭载贵金属催化剂的等效减量、氯乙酸催化剂及氢燃料电池催化剂,助力客户降本增效。
2)均相催化剂:突破了有机配体精准络合金属中心以及高纯化技术,开发
出多款高选择性的均相催化剂,如茂金属锆催化剂等。
(2)催化合成技术创新
公司以催化氢化中试工艺开发平台为依托,通过小分子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定制合成工艺包的研究开发,推动相关行业关键产品生产的低碳化转型。报告期内,针对氢甲酰化、选择性加氢、插羰化、催化氢解等系列催化合成关键技术持续攻关,形成了多个新的技术突破,应用在花青醛、可可醛等11个高端精
12细化学品的绿色催化合成,部分完成中试,通过客户认可。
(3)贵金属资源循环技术升级公司积极响应并应对贵金属价格高位波动趋势,持续升级“催化剂供应-回收-循环利用”闭环服务。建设了国内先进的智能化贵金属回收产线,铂族金属回收周期大幅缩短,金属回收率进一步得到提升,贵金属资源循环更加安全高效、绿色环保。
(4)连续催化技术产业化突破
重点加大连续催化技术及其配套催化材料的研究开发,取得对苯二胺、乙烯除炔等多个固定床催化剂的放大生产与首批次工业应用,突破了高端氧化铝催化材料的批量生产技术,建设了烷烃脱氢催化剂的中试示范生产线。同时,戊乐灵、
2-羟基戊酸甲酯等连续催化合成工艺技术重点项目取得良好进展,有望通过技术授权实现收益。
(5)环保催化技术应用示范
公司紧抓“十四五”生态环保政策主线,尤其是对工业 VOCs治理,通过自主研发的贵金属/蜂窝陶瓷整体式催化剂、金属复合氧化物/蜂窝陶瓷整体式催化
剂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催化氧化性能优异,适用于各类有机废气特别是含氧有机物的催化燃烧,其中应用在丙烯酸尾气净化工业装置的燃烧催化剂稳定运行,有效保障了尾气达标排放和业主正常合规生产;甲醛废气催化剂在工业装置得到应用,运行情况良好;气体纯化催化剂在氢能领域的高纯氢气中也实现应用。
(6)非贵金属催化剂技术攻关顺利
公司在非贵金属催化剂的制备与应用方面的技术攻关效果显著,已经掌握了多个核心制备技术,实现了铜系催化剂部分型号的批量化放大生产与工业应用,正在进行加氢镍系催化剂的中试示范,有望在2025年放量生产与工业推广应用,这将有效地推进我国部分行业中进口非贵金属催化剂的国产化替代,解决关键催化材料受制于人的问题,同时也将提高国产大体量催化材料的自动化、连续化生产装备水平,进一步促进了国产催化材料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13同时,公司开发及建设了智能化研发体系,部署建立了先进催化材料开发的
科研平台,基于理论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的催化剂材料辅助设计,缩短了新型催化剂的开发周期,年内完成多项催化剂新产品的中试验证,有效提升研发效率,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169个、实用新型专利16个、外观设计专利2个、著作权2个。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如下: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项目名称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发明专利3829330169
实用新型专利--1616
外观设计专利--22
软件著作权----
其他--22合计3829350189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2023年,公司进一步拓展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积极向上游延伸,成立凯
立铂翠(铜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凯立铂翠”),凭借先进的回收技术,将开展多品种及低含量贵金属废料、半成品、矿物等的回收提取业务,打造公司上游产业,稳固原材料供应,保障供应链安全,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投资设立凯立铂翠的目的是为了完善贵金属回收技术工艺及丰富产品类别,全面提高二次资源的回收率和处理水平,加快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的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以3500万元人民币的总价款认购凯立铂翠
350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凯立铂翠35%的股权。截至
2024年末,公司暂未实缴注册资本,凯立铂翠暂未投入运营。
2023年,依托公司催化技术优势向下游拓展,成立彬州凯泰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彬州凯泰”),专注于氢化丁腈橡胶特种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我国氢化丁腈橡胶(HNBR)产业发展,满足国内日益增长
14的市场需求。公司投资设立彬州凯泰,能够将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催化剂及催
化技术应用到氢化丁腈橡胶的生产,并借助合资方的工程化技术和销售经验,进行产业化和市场推广,属于围绕产业链下游以获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公司以4000万元人民币的总价款认购彬州凯泰4000万元的注册资本本次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彬州凯泰40%的股权。截至2024年末,公司实缴注册资本2200万元,彬州凯泰处于投资建设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0.00元,首发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如下所示:
序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数合计持股数合计持股2024年度的质押、姓名职务号量(股)量(股)量(股)占比(%)冻结及减持情况西北有
1色金属控股股东33600000-3360000025.71-
研究院
2张之翔董事长550663255066324.21-
3曾永康副董事长1286250-12862500.98-
4万克柔董事、总经理917831-9178310.70-
5屈盛磊监事488-4880.00-
6曾利辉职工代表监事789220-7892200.60-
7朱柏烨副总经理988372-9883720.76-
8李岳锋副总经理5680225680220.43-
9牟博副总经理357675-3576750.27-
15序直接持股数间接持股数合计持股数合计持股2024年度的质押、姓名职务号量(股)量(股)量(股)占比(%)冻结及减持情况
财务总监、
10王世红890888-8908880.68-
董事会秘书
截至2024年末,未解质押
11王鹏宝副总经理(离任)1796100-17961001.371450000股;2024年度,净减持
77900股
12文永忠副总经理(离任)1680000-16800001.29-
公司控股股东为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截至2024年12月31日,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直接持有公司33600000股,持股比例为25.7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财政厅。2024年度,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2024年度,除2021年已离任的副总经理王鹏宝外,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16(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陈彦斌郭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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