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9证券简称:凯立新材公告编号:2026-007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立新材”)核心技术
人员张之翔先生因已过退休年龄,不再担任管理职务,对公司核心技术相关产品研发的指导和管理减少,因此公司将不再认定张之翔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之翔先生将继续作为专家顾问,对公司的战略、研发、改进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咨询,以上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
2、公司结合杨维曦先生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及发
挥的作用等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1.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张之翔先生,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8年2月,在西北院第二研究室从事分析检测工作;
1998年3月至2001年9月,担任西北院物理化学研究所副所长;2001年10月至
2002年3月,担任西北院催化剂公司负责人;2002年3月至2018年9月担任凯立
有限及凯立新材董事、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25年8月担任凯立新材董事长。
截至目前,张之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6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
4.21%,离任后,张之翔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张之翔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申请
1权。公司与张之翔先生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
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履行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张之翔先生签署的《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约定在与公司保持雇佣关系期间和解除雇佣关系之后,均应保守公司保密信息,严禁使用、使别人获得、泄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张之翔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研究决定,新增认定杨维曦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其个人简历及持股情况如下:
杨维曦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理学博士,中级工程师。2016年毕业于日本北海道大学,专攻综合化学。2017年至2022年,在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研发组高级组长。2022年2月至今,在凯立新材工作,历任研究室副组长、研究室组长、副总工程师。长期从事有机化学与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催化技术的开发与催化剂的研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维曦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与人才梯队建设,经过长期技术积累与持续发展,已建立科学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目前公司研发人员结构合理、团队经验丰富、分工清晰、运转高效,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过度依赖的情况。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技术研发及日常经营活动均保持正常有序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情况如下:
期间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调整前张之翔、曾永康、万克柔、曾利辉、李岳锋、高武、陈丹、张高鹏
本次调整后曾永康、万克柔、曾利辉、李岳锋、高武、陈丹、张高鹏、杨维曦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技术研发工作稳步推进,日常经营秩序良好,研发团队及研发体系结构完整。现有研发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具备持续开展核心技术及产
2品研发工作的能力,可充分保障公司研发工作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夯实技术研发实
力、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公司通过多元化激励举措,有效提升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归属感、忠诚度与团队凝聚力。公司始终高度重视研发创新,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研发团队建设、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加强高端人才培养,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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