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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镭科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3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270证券简称:臻镭科技公告编号:2024-017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88元,募集资金168994.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5363.18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363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承诺累计投入募集募集资金使用序号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资金金额比例(%)

1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12652.904997.5739.50

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

218767.519722.4951.80

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

37166.582828.0639.46

4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16871.271126.956.68

5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00.0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拟根据行业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调整部分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技术方案迭代更新论证,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延迟,加之部分设备采购、验收调试周期的影响,因此公司本着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综合考虑后,公司将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项目达到预定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序号项目名称可使用状态日期可使用状态日期

1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24年9月2025年12月

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

22024年9月2025年12月

产业化项目

3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24年9月2025年12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延期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该事项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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