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0证券简称:臻镭科技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7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2
普通股股东人数1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581017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581017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0.7450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0.745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郁发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娜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00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废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普通股------
1.01议案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50938096.503922884763.4774123210.0187
1.02议案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29336596.175625078883.810889240.0136
1.03议案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12917095.926225147103.82121662970.2527
1.04议案名称:《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29566596.179125060883.808184240.0128
1.05议案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525052099.14965386390.8185210180.0319
1.06议案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28736596.166525123883.8176104240.0158
1.07议案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76110796.886420406463.100884240.0128
1.08议案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11458995.904025256283.83771699600.2583
1.09议案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6313278595.931625125883.81791648040.250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01《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199467746.4367228847653.2764123210.2868司章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玉萍律师、吴培华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公司董事会没有修改公告中已列明的提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