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天健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2024年上市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司(含A、B股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天健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项目组展开
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4年12月1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工作人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召开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前沟通会,天健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江乾坤就其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询问并提出了相应的提出了建议。2025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项目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的专项汇报,并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执行公司2024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