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臻镭科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270证券简称:臻镭科技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1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停牌终止日复牌日期间

688270 臻镭科技 A股 停牌 2026/4/20 全天 2026/4/20 2026/4/21

*停牌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6年4月21日。

* 实施后 A股简称为ST 臻镭,实施后 A股扩位简称为ST 臻镭科技。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A股股票简称:由“臻镭科技”变更为“ST 臻镭”;扩位简称由“臻镭科技”

变更为“ST 臻镭科技”;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270”;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4月21日

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6]11号),依据《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市规则》第12.9.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12.2.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第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12.9.1、12.9.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6年4月20日停牌1天,2026年4月21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

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

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的影响。根据《上市规则》12.9.8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9.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二)对于《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2年半年度报告至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三)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认

真汲取经验教训,积极落实整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升财务专业能力,积极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规范、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五节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公司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第六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1023677邮箱:ir@greatmicrowave.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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