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行政法规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
事凌永平先生、廖宁放先生、非独立董事华石先生,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凌永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召开日期召开届次议案名称号2025年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月13日第八次会议计计划的议案》。序召开日期召开届次议案名称号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5年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月23日第九次会议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5年8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27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月日第十次会议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序召开日期召开届次议案名称号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10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28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月日第十一次会议季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1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5月15日第十二次会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5年1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
6月16日第十三次会议计计划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扎实的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独立性与职业诚信,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高效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行政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审慎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并监督落地执行,推动各项工作按既定方案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三)审核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审阅各期财务会计报告,从专业视角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监督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未发现欺诈、舞弊行为及其他可能导致重大错报的情形,亦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以及可能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形。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促内部审计人员完成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控体系运行合规有效,严格契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牵头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及证券法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并维系了高效沟通机制。各相关部门围绕财务会计规范落地、内控体系优化等核心事项,主动征询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意见,同时全力配合其开展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公司财务运作及内控管理的合规性与规范性持续提升。
(六)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治理架构的改革要求,公司于2025年8月正式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及相关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赋予的监事会职权。同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相应修订,确保监事会职权的平稳过渡与有效履行,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忠实勤勉原则,严格遵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与监督职能,有力推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财务工作规范化,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及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恪尽职守,严格遵循法律、行政
法规及相关规定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一方面强化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约束,抓实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工作;另一方面深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指导,统筹协调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对接,推动公司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助力内控体系建设提质增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