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
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万润新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紧跟市场发展趋势,落实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产能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拟投资建设“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7906.5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投资类型
司□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投资标的名称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107906.59投资金额
□尚未确定
□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出资方式
□其他:_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是否
(二)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概况
投资类型投资新项目
项目名称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年产7万吨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产线建设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工业园区
107906.5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固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
定资产投资69541.7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8364.83万元上市公司投资金额(万元)107906.59
产线建设期(月)约12个月
是否属于主营业务范围是□否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宏迈高科,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4、利用已结项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场地情况公司募投项目“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已结项并投入使用,随着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上述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提高,部分原募投项目场地出现闲置,公司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需求的情况下,为充分释放募集资金投入效能、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闲置部分场地用于投资新建“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
5、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影响
本次拟调整“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用途是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满足募投项目生产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场地投资新建“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能够提高宏迈高科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增加经营收入,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
本次拟调整“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6、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随着新能源行业终端对能量密度、循环性能、安全性能的需求,磷酸铁锂材料行业呈现高能量密度、高倍率、高安全性的发展趋势,而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材料作为提升电池能量密度与综合性能的关键技术路径,已成为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与产业化前景。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实现新增年产7万吨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的产能规模,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持续向市场供应高性能、高稳定性的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7、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公司根据目前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市场需求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的审慎决定,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趋势。
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能布局,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夯实和提升公司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地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尚需履行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
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投资金额大,若公司后续资金筹措
方式、信贷政策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将可能影响整体项目建设进度;
3、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若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态势、产业政策、项目进
度、经营情况等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等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项目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顺利实施或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的经营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宏迈高科在设备采购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仅限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
公司宏迈高科70000.00
合计70000.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李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381MA495WM66L
成立时间2018-09-28注册地十堰市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900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锂离子电池材料及其设备(不含危险化学品)、LED 照明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经营范围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025年9月30日/2025年2024年12月31日/2024
项目1-9月(未经审计)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33355.10170247.7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79896.61111309.32
资产净额53458.4958938.38
营业收入69356.46120175.21
净利润-5479.89-8632.5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
对外担保事宜,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最高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支持宏迈高科业务顺利开展,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同时对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有充分的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为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0832.15万元,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4.23%。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投资建设“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投资总额为107906.5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为宏迈高科的设备采购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担保期限内,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投资建设“7万吨/年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投资总额为107906.59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意公司为宏迈
高科的设备采购等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担保期限内,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宏迈高科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压实密度磷酸铁锂项目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