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万润新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5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0.3795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9.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8,858.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295.9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14,562.2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0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4,562.2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
民币488,353.43万元。根据《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宏迈高科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 湖北宏迈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2 湖北万润新能源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208.83 6,208.83
3 补充流动资金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合计 - 126,208.83 126,208.83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31)。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7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344.08万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其中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844.0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理财资金余额2,50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 127906460310666 0.00 募集资金结存、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337190100100267245 140.31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376810100100670617 0.09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支行 8111501013001009660 703.68 24万吨/年磷酸铁锂联产24万吨/年磷酸铁项目
合计 0 844.08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127906460310666账户已于2026年3月注销。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前次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前次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情况
截至2026年8月17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的余额为2,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现金管理类型 购买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是否赎回 期末余额(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结构性存款 2,500.00 2026/6/18 2026/9/18 否 2,500.00
合计 - 一 2,500.00 一 一 一 2,5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本次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本次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对应的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上述额度自公司上一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限届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尽管公司(含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现金管理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定期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是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新龙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