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世琦先生、李菲女士和陈虎先生提交的任职资料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前述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
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查流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可刘世琦先生、李菲女士和陈虎先生作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同意将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光进先生、张居忠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提交的任职
资料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前述候选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充分的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候选人的提名和审查流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可王光进先生、张居忠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并同意将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