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5证券简称:万润新能公告编号:2026-018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58359569.5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10126097.64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负,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项明确了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尚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把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放在首位,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结合业务现状、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在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同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公司投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方案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所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未来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足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之考量,不断优化利润分配策略,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