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6证券简称:百克生物公告编号:2026-008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34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1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8人。
1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12475.4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较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
41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
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牟立娟
2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帅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海成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
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2026年审计费用拟为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万元,以上均为含税价格,并包含审计期间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函证等相关费用),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5年审计费用为5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万元,以上均为含税价格,并包含审计期间产生的差
3旅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大华所为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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