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天智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12-13 查看全文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1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交易限制

第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

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

前款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上述“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

卖出的;“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

第七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

不得转让: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五)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尚未

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六)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上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七)公司可能触及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上交所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的;

(八)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3(九)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第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解除限售后,可以

按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减持,并按照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条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

公司实现盈利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应当遵守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三章交易数量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其可转让股份的数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4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

守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

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下面两种情况不受本条转让比例的限制:

1、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二)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

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资本等形式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

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

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分割股份后进行减持的,股份过出方、过入方在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

5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应当持续共同遵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身份及所持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

托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

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的2个交易日内;

(四)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存在上交所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不得

6披露减持计划。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不存在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说明等。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3个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被人民法院通过上交

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强制执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收到相关执行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披露内容应当包括拟处置股份数量、来源、方式、时间区间等。

第十八条在规定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

重组等重大事项的,本办法第十七条涉及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予公告。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公司在上交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7(三)本次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四)上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向特定机构投资

者询价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发前股份,转让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以及后续转让等事项,以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涉及的减持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否

则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受到监管机构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有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8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