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
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则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326.6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533266手(1533266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26.6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573.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753.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8月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361Z0026 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管理,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情况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53.08万元,低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调整后拟投项目总投序号项目名称入募集资金入募集资金资金额金额
1新药研发项目85875.9367059.0367059.03
2生物技术创新融合中心建设项目47071.6746191.8744618.35
特宝生物创新药物生产改扩项目-产
342075.7040075.7040075.70
线建设
合计175023.30153326.60151753.08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6年8月13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入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投自筹资金预序号项目名称入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先投入金额金额
1新药研发项目67059.037977.707977.70
2生物技术创新融合中心建设项目44618.351336.631336.63
特宝生物创新药物生产改扩项目-
340075.70216.47216.47
产线建设
合计151753.089530.809530.80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73.52万元(不含税),其中由保荐机构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1231.95万元(不含税),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341.57万元(不含税)。
截至2026年8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341.57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341.57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序号项目名称拟置换金额付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60.0060.00
2律师费用66.0466.04
3审计及验资费用150.00150.00
4资信评级费用26.4126.41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发行手续
539.1239.12
费及其他费用
合计341.57341.57
注:上表中发行费用不包含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的部分,上述费用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61Z0613 号)。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72.38万元(不含税)。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361Z0613 号),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莹陈诗哲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