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证券简称:特宝生物公告编号:2026-042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3/27,由公司董事长孙黎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4月14日~2027年4月13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85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实际回购股数3439625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4%
实际回购金额19996.8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5.75元/股~65.27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1988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08189480股的比例为0.54%,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56.92元/股,最高价为65.2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81968.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回购实施情况
1、2026年4月1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5)。
2、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4396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5.27元/股,最低价为55.75元/股,回购均价58.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68197.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2026年3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18)。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回购完成后股份类别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比例(%)比例(%)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08189480100408189480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034396250.84股份总数408189480100408189480100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3439625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并注销未转让股份。上述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