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8证券简称:特宝生物公告编号:2026-019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第二十三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资本:加资本: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五)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虽有上述规定,本章程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五十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董事会依照该授权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依照前款规定决定发行股份导致公司注册
资本、已发行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对
1公司章程该项记载事项的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东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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