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
1户家数为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
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
进行了严格审查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的项目负责总监、项目负责经理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年报审计要点、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前沟通。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时跟进、了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进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并就相关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
(三)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客观、公正地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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