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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304)
須予披露交易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9 月4 日,本集團向江蘇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本金總額約人民幣70.0百萬元。於最新認購事項之前,本集團已向江蘇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其中本金金額約人民幣200.0 百萬元仍未償還。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最新認購事項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少於5%,故其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然而,由於向江蘇銀行認購之結構性存款產品性質相若且部分於先前認購事項中認購的結構性存款產品仍未到期,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該等認購事項將被合併計算,猶如與江蘇銀行進行之一項交易,以計算相關百分比率。
由於最新認購事項與先前認購事項合併計算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但少於25%,故該等認購事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董事會宣佈,於2026年9 月4 日,本集團向江蘇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本金總額約人民幣70.0 百萬元。緊接最新認購事項後,本集團已向江蘇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其中本金金額約人民幣270.0 百萬元仍未償還。
截至2026年9 月4 日該等認購事項之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編號 認購日期 產品名稱╱類型 產品發行人 認購人 認購金額╱於本公告日期之未償還本金金額(人民幣百萬元) 贖回╱到期日 預計年化回報率(%)
2 2026年8月6日 保本浮動收益 型結構性存款 江蘇銀行 本公司 150.0 2026年9月14日 1.0或1.85或2.05
3 2026年9月4日 保 本浮動收益 型結構性存款 江蘇銀行 本公司 70.0 2026年12月7日 1.00或1.75
總計 270.0
認購事項之資金來源
該等認購事項以本集團內部資源撥付,並無動用全球發售任何所得款項。
代價釐定基準
各項認購事項之代價乃經本集團與江蘇銀行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公平磋商後釐定,當中已考慮(i)市場現行利率及慣例;及(ii)本公司可用於資金管理之剩餘現金,相對於相關結構性存款產品發行人釐定之最低認購金額。
於本公告日期,向江蘇銀行購買的結構性存款產品之未償還本金總額為人民幣270.0百萬元。
認購事項之原因及裨益
本公司進行該等認購事項均出於資金管理之目的,以盡量利用其閒置資金,從而在保持高流動性及低風險的同時實現收益平衡。經考慮該等認購事項的風險水準及預期回報率,本公司認為該等認購事項將為本公司提供較商業銀行一般提供的存款回報更佳的收益,並增加本公司的整體盈利。
該等認購事項均為保本浮動收益型銀行結構性存款,經審慎評估後被分類為相對較低的風險,並參考市場上類似產品及其一般回報率,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該等認購事項的條款屬公平合理,按正常商業條款進行,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
本集團已實施充足及適當的內部監控程序,以確保該等認購事項不會影響本集團的營運資金或正常營運,秉承保障本集團及股東整體利益的原則。本集團亦已建立全面的資金管理框架,以金融產品投資標準、審批及授權程序以及持續監察及管理為中心。
各方資料
本集團
本公司於2010 年5 月21 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並於2020 年6 月22 日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其主要從事無刷直流(BLDC)電機驅動控制及驅動產品及解決方案的開發與商業化。
江蘇銀行
根據公開資料,江蘇銀行為根據中國法律獲發牌照的銀行。其主要從事公司銀行業務、零售銀行業務、資金業務及其他業務。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江蘇銀行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第三方,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並與彼等概無關連。
上市規則涵義
由於最新認購事項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少於5%,故其本身並不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然而,由於向江蘇銀行認購之結構性存款產品性質相若且部分於先前認購事項中認購的結構性存款產品仍未到期,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 條,該等認購事項將被合併計算,猶如與江蘇銀行進行之一項交易,以計算相關百分比率。
由於最新認購事項與先前認購事項合併計算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但少於25%,故該等認購事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構成本公司一項須予披露交易,並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之申報及公告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A 股」 指 本公司所發行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幣交易並於科創板上市
「聯繫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江蘇銀行」 指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其已發行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及買賣(股份代號:600919.SH)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本公司」 指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 年5月21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並於2020 年6月22 日轉換為股份有限公司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全球發售」 指 於2025 年7月9日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之21,556,000股H股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 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元的海外上市外資股,以港元認購及買賣並於聯交所上市
「香港聯交所」或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最新認購事項」 指 本集團於2026 年9月4日向江蘇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詳情載於本公告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百分比率」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先前認購事項」 指 本集團於最新認購事項前向江蘇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 元的普通股,包括A股及H股
「股東」 指 股份不時的持有人
「科創板」 指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
「結構性存款產品」 指 由江蘇銀行提供並由本集團認購之保本浮動收益型結構性存款
「該等認購事項」 指 本集團向江蘇銀行認購結構性存款產品,包括最新認購事項和先前認購事項
「%」 指 百分比
香港,2026年9 月4 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為:(i)執行董事畢磊先生及畢超博士,及(ii)獨立非執行董事林明耀博士、牛雙霞博士及陳井陽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