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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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1423818传真:(010)51423816目录
一、鉴证报告1-2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10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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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590013号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峰岹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第1页共2页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9.08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344.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6498.7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846.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19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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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15日本次报告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89344.97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17302.18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16498.79
二、募集资金净额172846.18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100149.86
本年度使用金额39127.37
暂时补流金额0.00
现金管理金额4330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0.16
其他-
加:
募集资金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0179.63
其他0.0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448.4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2年4月分别与宁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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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科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高新区支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保荐机构、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此外,保荐机构、公司于2024年9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
治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一同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15日报告期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状态末余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
74717569157569.75使用中
湾支行(注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
1590808088888818.40使用中
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
7559213140106060.94使用中
支行峰岹科技(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
圳)股份有限公7306012200030686246.91使用中支行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2500788015886666660.88使用中
深圳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民治
3382001001003002000.82使用中
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
86021110000507138174.10使用中
支行峰岧科技(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
海)有限公司15508008888888136.63使用中湖支行(注2)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高新区支行指定的办理募集资金业务的辖属支行)。
注2:全资子公司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系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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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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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15日计划进行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现金管理计划起始日期计划截止日期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方式的金额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
130000于协定存款、通知存2024年4月24日2025年4月23日2024年4月24日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等)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
90000于协定存款、通知存2025年3月28日2026年3月27日2025年3月28日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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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33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15日尚未归还委托方受托银行产品名称产品类型购买金额起始日期截止日期归还日期预计年化收益率利息金额金额
峰岹科技(深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5200.002025/10/202026/04/222026/04/225200.000.60%-1.80%股份有限公司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峰岹科技(深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600.002025/12/082026/05/122026/05/121600.000.60%-2.00%股份有限公司司深圳深圳湾支行
峰岹科技(深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1.20%或2.05%或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3000.002025/09/122026/06/302026/06/3013000.00
股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南山支行2.25%
峰岹科技(深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3000.002025/04/102026/03/272026/03/273000.001.00%-2.30%股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南山支行
峰岹科技(深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5000.002025/04/302026/03/262026/03/2615000.001.00%-2.30%股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南山支行
峰岹科技(深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3000.002025/10/312026/01/292026/01/293000.001.00%-2.10%股份有限公司司深圳南山支行
峰岧科技(上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500.00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2025/12/26不适用不适用500.000.95%-1.37%
有限公司司深圳香蜜湖支行(注1)
峰岧科技(上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1.00%或1.81%或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1500.002025/12/252026/04/022026/04/021500.00
有限公司司深圳香蜜湖支行1.91%
峰岧科技(上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500.00
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2025/12/31不适用不适用500.000.95%-1.54%
有限公司司深圳香蜜湖支行(注2)
注1:该产品为按7天自动滚存,公司持有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
注2:该产品为按14天自动滚存,公司持有期限将不超过12个月。
6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4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1%。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5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4500.00万元,
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发行名称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15日董事会股东会使用方式使用金额审议通过日期审议通过日期
补流还贷34500.00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2日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5年度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金额共
575.10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岧上海”)增资人民币2033.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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