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证券简称:峰岹科技公告编号:2025-067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913400股。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共913400股的股份登记工作。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及《公司章程》调整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3919380元。114832780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13919380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14832780
2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A 股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A 股普通股
92363380股,H股普通股 21556000 股。93276780股,H股普通股 21556000股。
除上述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因此,本次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