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6年 9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6年 9月 16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公司需尽快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事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BI LEI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主持人、董事长BI LEI先生在会议上对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紧急情况进行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年 9月
1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00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301名激励对象 197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 BI LEI、BI CHAO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