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信永中和在
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1(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鉴证报告及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对信永中和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2024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2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其他事项
进行关注,同时听取信永中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提出相应建议。
(四)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准确、完整、及时。
特此报告。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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