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金额
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陕西华秦科
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秦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华秦科技新材料
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调整投资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3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189.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5833.36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人民币20013.3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819.9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67819.97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日全部到位,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2XAAA300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原计划使用情况根据《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12024-011、2025-01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一、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1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68051.0068051.00
2特种功能材料研发中心项目31949.0031949.00
3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28000.00
二、超募资金投向
1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125000.0060000.00
2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2819.9722819.97
5暂未确定用途超募资金20000.0020000.00
合计360819.97295819.97
注:*特种功能材料产业化项目、特种功能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已结项。*上表暂未确定用途的2亿超募资金,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申请使用2亿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4)。
三、本次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金额的项目情况
(一)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原计划情况
本次拟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规模的项目为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
该项目原计划情况如下:
1、原计划投资金额:12.5亿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6亿元、使用自有资金
6.5亿元)。
2、原计划项目内容:主要包括特种功能材料智能化生产车间、技术创新示
范中心、学术交流中心、配套办公楼、员工倒班宿舍、餐厅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23、原计划项目面积:总面积共计200亩。
4、项目建设周期: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建设,并自竣
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投产。
截至2026年3月31日,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华秦科技新材料园125000.0060000.001748.46
(二期)项目
注: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已完成42亩土地的招拍挂程序并获得土地使用证。
(二)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及调整原因及具体情况
1、二期项目部分内容已由控股子公司实施
公司持续落实“一核两翼”战略布局,立足特种功能材料主业,在航空发动机产业链持续布局和延伸,提升公司在航空发动机领域关键材料供应商市场地位;
同时拓展航空器机身及其他高端制造领域关键核心材料产品供应,致力于成为我国新材料产业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性企业。上市以来,公司通过与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并购等方式持续进行战略布局,目前已形成本部特种功能材料产品及服务、控股子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航天
航空零部件智能加工与制造、南京华秦光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声学超材料及声学
仪器、上海瑞华晟新材料有限公司航空航天用陶瓷基复合材料、安徽汉正航空材
料有限公司超细晶零部件生产制造五大业务主体,原计划实施的陶瓷基复合特种功能材料、航空航天零部件生产制造等已由各控股子公司开展项目建设。
2、部分土地尚未取得土地证,时间跨度较长根据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的公告》,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计划用地200亩,截至目前公司只获得42亩土地的使用证。经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其余土地尚需等待完成拆迁等相关工作才可启动招拍挂程序,时间跨度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首先启动建设目前已获得土地使用证的
42亩土地;对于剩余的158亩土地的相关建设,公司将根据政府部门相关程序
3进展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对应审批程序开展投资建设。同时,为避免与控股子公
司已建设项目重复,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投资,并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长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重新论证该项目继续实施,并调整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金额:2亿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原计划投资额12.5亿元中6亿元来源于超募资金,调减投资金额后剩余4亿元募集资金将与其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履行相应审议程序使用。
(2)项目内容:特种功能材料产线扩能及中试平台。
(3)项目面积:42亩。
(4)项目建设周期: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建设,并自竣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投产。
四、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先进材料技术是航空航天高新装备的发展先导,是支撑现代工业的关键基础技术,渗透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已成为世界各国争相发展的技术高地。我国已初步建成航空航天材料研发和生产体系,金属、非金属及复合材料等产品不断优化,部分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材料的性能、可靠性、批次稳定性、经济性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一代材料,一代装备”是对航空航天技术发展与其关键材料间相辅相成关系的真实写照。一方面,国家战略需求加速使航空航天新品种材料不断涌现,推动材料性能持续提高、研究方法不断创新、制造技术不断进步;另一方面,航空航天材料领域理论、技术、产业的纵深发展也推动其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加速下游高端装备的不断进步。航空航天材料的研发,既牵引国家新材料的产业发展,
4又推动高端装备更新换代,对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建设具有显著的辐射带动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响应国家发展战略的必要性。
2、本项目有助于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公司产能
我国航空航天领域正处在快速发展期,随着新一代航空航天装备的研制生产,装备性能持续提升,对航空航天新材料的需求更加旺盛,对新材料的性能要求也愈发严苛,迫切需要品种创新和技术进步,未来几年材料领域将着力开展“产-学-研-用”创新链和产业链协同创新,以期大幅提升我国航空航天材料科技和应用水平。
公司持续布局开发面向未来产品需求的关键材料及技术,以实现航空航天及高端装备领域关键核心材料的创新研制和自主保障。本项目的建设将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综合解决方案,满足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地位。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市场可行性
航空航天行业是维护国家安全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入产出比等特点。近年来,我国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航空航天市场规模总体呈现出波动增长态势。随着下游装备的放量,对航空航天相关材料的需求规模亦在持续提升。
公司产品种类丰富,涵盖了航空航天领域所需的多种关键新材料,包括特种功能材料、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材料、声学超材料、超细晶高温合金
/钛合金材料等,能够满足不同客户在各类航空航天器制造中的多样化需求。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到加工制造、性能检测的一站式服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产品检测,每一个环节都进行精细化管控,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赢得了众多知名航空航天企业的信赖与长期合作。随着航空航天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的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扩大,持续提升其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公司坚实的客户基础为本项目提供了市场保障。
52、技术可行性
公司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持续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在特种功能材料、高性能金属/轻质非金属及其复合材料、超细晶材料、超构材料等关键领域取得了一系
列突破性成果,多项技术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部分技术更是填补了国内空白。同时,公司积极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推进航空航天新材料技术的创新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各类产品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建立起了完善的管控制度,交付产品完全满足行业对可靠性的要求。公司良好的生产经验、技术积累和优秀的人才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实施基础。
五、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金额,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及投资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不存在未经股东会通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进行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将投资金额从12.5亿元调整至2亿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
规划和股东的利益,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根据目前经营情况、控股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情况对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
6整,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金额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调整投资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继续实施并调整投资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7(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华秦科技新材料园(二期)项目重新论证并调整投资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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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明张文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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