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
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双方责任、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和
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独立性声明、要求与期望、审计工作情况、重要
事项沟通、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对明年的展望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2025年2月10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就双方责任、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关键审计事项、
会计和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独立性声明、要求与期望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31日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
沟通初审意见就审计工作情况、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改进建
议、对明年的展望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